3、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年完成40%的行政村建成政务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完善真、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整合镇基层站所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资源,逐步把行政服务、社会服务、社区服务、法律服务等群众普遍需要办理的事项统一纳入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建立健全村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领办服务机制,方便群众、企业就近就地办事,务求实效。
(二)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窗口审批力度,拓展政务服务领域。
1、强化“三集中”。严格执行部门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审批、协调、督办和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工作的职责。健全行政审批权力科学化、公开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清理部门向窗口书面审批授权情况,梳理审批流程,从制度上和实际审批工作中体现窗口的审批权限,切实解决“名进实不进”,审批速度慢、现场办结率不高的问题。
2、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编制、修订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并向社会作出行政审批服务公开承诺,探索行政审批行为标准化的新模式,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改善投资软环境。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内部清理工作,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3、完善审批“绿色通道”。通过联合审批、预约审批、代办审批、服务上门等方式,建立项目落地快速审批机制,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项目审批服务。
4、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人才队伍。严格选派及培养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城区、镇中心、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加强文化建设,探索以人管理为主的办法。
5、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严格按照《区党委办公厅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纳入政务服务管理的范畴,建立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二、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域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着力推进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及时编制、更新各部门的职权目录。重点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职权的权力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条件、期限、监督渠道等。
(二)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1.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着力推进公共财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共事业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以及红十字会、民政捐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社保、教育、安居等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涉及重大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尤其是物价、环保、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民政、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捐赠等社会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
2.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依法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增强政府门户网站作用,丰富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能力;探索网络问政,充分利用官方微博、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网上咨询等问政互动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完善、规范查阅场所工作制度,更新改善办公设备和政府信息查阅设备,及时将各单位送交的主动公开文件分送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整理上架,方便公民查阅。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公文类和非公文类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不定密不公开公文的处理机制。加强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做好数据采集和评分工作,以绩效考评任务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四、大力推进“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
(一)推进行政审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区行政审批标准目录库建设要求,规范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实现行政审批无差异化、政务服务均等化和办理流程标准化;配合上级对各部门独立行政审批业务的系统对接,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动办理,解决“二次录入”问题。
(二)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应用工作。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指导、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规范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录入、更新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时效性。完成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的部署应用。将涉农惠农资金、扶贫救灾资金、新农合资金、补贴资金发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纳入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统一监管,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要统一在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办理。
(三)强化“一服务两公开”信息系统安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坚持技术和管理并重,切实做好“一服务两公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以及数据的推送和备份工作,逐步实现数据实时备份。
五、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内部和参加市培训,加强指导和沟通,努力提高政务办工作人员、窗口人员、城区各相关单位“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努力培养“一服务两公开”队伍。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一服务两公开”各项工作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将“一服务两公开”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城区**年绩效考评范畴,科学确定考评内容,细化各项工作目标,强化监督、检查和考评,以绩效考评工作推动城区**年度“一服务两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